| 当前位置:办事指南----办理求职登记

各类专业人员、下岗职工、大中专、技职校及初、高中毕业学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及其它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可在全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第一次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的人员必须先进行求职登记,一次登记长期有效。
要求登记持有下列证件(同时需携带一寸登记照二张)
1、城镇失业人员凭《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身份证;
2、失业职工凭《湖北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身份证;
3、企业下岗职工凭《湖北省城镇职工下岗证》、身份证;
4、在职职工凭单位证明、身份证;
5、农村及外来劳动力凭外出就业登记卡和身份证;
6、应届技职校、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
7、其他人员凭身份证明及其他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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